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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子冈与作品署名权

阿森 发表于 2009-2-16 分类 舞台银幕 | 1条评论


看了从蓝羊书坊买回的DVD《》。之前看过半部的,当时找不到下半部,一直无法释怀。现在算是遂了愿吧。
影片的故事就不重述了,也不打算讨论。仅记下几个细节。

一、陆子冈与作品署名权

话说明朝著名玉雕大师陆子冈是玉雕艺人中第一个要求社会承认自己的艺术创作的艺术家,他坚持把自己的名字留在所有的作品上,在所有的作品上不引人注意的地方都留有“子冈”二字。当时的权贵对艺人的这种“大胆放肆”颇不以为然,但是又实在喜爱陆子冈的玉雕作品,所以只好妥协。万历年间,明神宗命他雕一把玉壶,不准落款,但他运用仅凭手感的内刻功夫,巧妙地把名字落在了玉壶嘴的里面(按影片中“玉魔”的说法,陆子冈这样算是为玉雕人争取到了尊严)。可惜,后来他在制作一件玉器时,因一时失检,在龙口中(一说在龙背上)刻了子冈款,遭人告发,被判“犯逆”罪处死。

二、手艺人的观念

“买卖人兴许一口吃个胖子,腰缠万贯,要是流年不顺啊,砸了饭碗子,连个糊口的本事都没有,咱们手艺人,细水长流,富不起来吧,也饿不死。
“人家的徒弟,起早贪黑,挨打受骂,整个一个使唤人,三年没摸着水凳(注:雕玉设备)的有的是,手艺都是偷着学的,为什么?手艺行里有句老话,教会了徒弟饿死师傅。”

三、汇远斋的霸王规矩

“想走?知道汇远斋的规矩吗?只许东家辞伙计,不许伙计辞东家。东辞伙一笔抹,伙辞东一笔清。好好算算账吧!”

  1. 《穆斯林的葬礼》是很多年前看的书了,彼时是蛮感动的。竟不知也有DVD,哪天找来看看是否也有书籍那般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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