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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习录修习录之三:逐物哀乎?

阿森 发表于 2004-5-29 分类 世说新语 | 发表评论

陆澄问:「主一之功,如读书,则一心在读书上。接客,则一心在接客上。可以为主一乎?」先生曰:「好色则一心在好色上。好货则一心在好货上。可以为主一乎?是所谓逐物。非主一也。主一是专主一个天理」。

王阳明的功夫论必须指向修炼的终极目的,就是要“存天理”。“惟精惟一”,目标是“惟一”,手段是“惟精”,如果你的“惟精”不是要达至“惟一”的境界,那么,惟精算不得什么惟精。知行合一的道理也是这样,为什么说“知而不行,只是未知”?皆引先哲的终极判断,贵在躬行。知而不行,何颜云其知焉!

陆澄问读书就专心读书,接客就专心接客,是所谓的“主一”吗?

先生说那怎么是主一呢?就像专心于好色和专心于好货一样,怎么是主一呢?主一的核心意思在“天理”上。没有天理,只是逐物。

日常生活往往忙忙碌碌、奔波不止,也时有所斩获,也时有快乐,但是一旦安闲下来、沉静下来却找不到充实感或成就感,不知道自己要的是什么,不知道自己在干的是什么。这就是心理没有一个“天理”的状态。

人太嫩,没有发现自己心理的那个“天理”,只好用忙忙碌碌、用奔波不止来填塞自己的生活,希冀有一天自己会发现自己所欲,又可欲的那部分,也发现自己欲予、又可予的部分。

人太嫩,没有发现天理所在。专心地逐物也许都是好的。但是我们可以只顾埋头逐物吗?

初中的Ms Tang说,“做到你的最好”,真是刻骨铭心的格言。在逐物许久、涣散亦许久之后,发现自己只能负责让自己努力多一点,而不能保证自己成功多一点。努力和成功未必是搭界的。成功和幸福的关系就更是扑朔迷离了。

你总有一天会发现那个天理。也许需要这样的理念?可无论如何,在没有它明朗之前,还是“虽风虽雨,且行且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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