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酬管理的文老师建议我们考虑:杨利伟应该拿多少钱?刘翔应该拿多少钱?
首先,权当这是个管理问题(薪酬管理)吧――这意味着我是有关机构(航天管理机构或体育总局)的管理者,有给他们发薪水的权限,并且我是应该把“应该拿多少钱”和“实际拿了多少钱”或“值多少钱”的概念分开的。
“应该拿多少钱”是组织内考虑的问题。组织内的资源分配与组织结构和薪酬制度息息相关。其中,薪酬制度是可以设计的,组织结构等特质已然生成 ――组织战略也很明确了。杨利伟所在的组织,是军队性质的,集体主义意识浓(神五上天居功至伟者是幕后技术人员、工程师、科学家团队),而最高战略是发展我国航空事业。他的这个事业(行业)的市场化(商业化)程度是很低的。刘翔在国家田管中心训练,因为项目是跨栏,所以只是单打独斗,虽然也有很多人为他服务,但是能否取得成功最终要靠自己,这样的话个人主义意味会强烈一些。但是在国家田管中心训练并没有太多的自由(起码不能说转行就转行)。田管中心的战略是力图使我国田径运动取得发展(针对竞技体育,大众体育是否囊括在内待考)。
两个组织在战略上的相似之处,是它们都背负着沉重的社会责任――所谓为国争光、振奋人心。
战略是第一个要考虑的问题。薪酬制度(基于什么付酬、付多少,怎么支付等)应该支持战略,具体是通过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并激励人才来实现的。
其次,他们的薪酬应该以什么为基础?
一是他们都取得了成功,需要给他们奖励,这是基于绩效的;二是他们的职位重要,应该给一份较高的工资(有多重要需再加分析);三是他们因为成功,自己的能力(或者说个人价值)已经大幅提升,应该付钱给他们的能力,以便留住组织大核心竞争力。在我看来,三种基础都是需要考虑的――结果应该是一个综合。
比较而言,两人的绩效和价值都极高,只是职位的相对重要性方面,刘翔为高――他是绝对的主角。
再次,从人力资源管理角度思考,为他们支付薪酬的目的,是要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并激励人才。两个组织吸引人才方面的难度都不大,毋需太多考虑。但是留住人才相对难些,杨利伟的薪酬问题关系到整个航空团队――我们不仅仅是要留住杨利伟,更重要是留住幕后的航空精英们,这是一个集体,杨利伟不能太卓尔不群――以免损害内部公平性,可以让杨利伟代表团队取得非物质酬赏,而不能让他的物质酬赏高出幕后英雄太多――这就确定了杨利伟的薪酬不会是天文数字。刘翔就不同,他的成功主要靠个人,我们要留住他,没有他其他人都是垃圾。特别的是,刘翔极富明星潜质――他转行的收益会不菲,所以为了把他留在田管中心,需要付较多的薪酬。激励方面,杨利伟不是主要的激烈对象――主要激烈对象是航空团队。另一边,刘翔是绝对的激励对象――我们指望他2008再次跨越。从激励来说,刘翔应该得到更高的薪酬。
我想薪酬制度可以有三个取向,一是过去取向――视乎过去的绩效付酬,二是当下取向――视乎当下职位付酬,三是未来取向――视乎留住并激励人才的难度和价值来付酬。相形之下,未来取向是需要重点考虑的,这是因为组织战略尚未最终实现――或者说尚须更进一步,现在不是散伙了要分家产,二是要踏上新的征程。
还是要考虑组织特质――两个组织都不是市场化程度较低的组织,成员没有进出的自由,组织有政治资源可资运用,所以留住人才方面,可以省下一些钱。但是激励却不能省了。同样因为组织有动员政治资源的能力,所以可以极大地以非物质酬赏代替物质酬赏。
最后,单独考虑:杨利伟应该拿多少钱?刘翔应该拿多少钱?支付方式为何?
杨利伟会代表航空团队享受许多非物质酬赏(晋升上校、十大杰青、航空英雄等头衔),而物质酬赏应该与航空团队核心成员差不多。可以通过评估杨利伟在航空团队中的相对价值来衡量他的价值。因为飞天成功,杨的个人价值提高了,所以可以委以重任,月薪是应该比以前更高的。可以一次给予非物质酬赏,分期支付物质酬赏。
刘翔也会获得数不清的非物质酬赏,他个人价值高于杨利伟,但是高不过航空团队。杨利伟是代表航空团队获得非物质酬赏的,所以会比刘翔多。体育总局要给刘翔的绩效付较高的物质酬赏,物质酬赏由项目的含金量来决定。获得冠军之后,刘翔的职位没有改变,不必为其“当下”付更高的薪水。个人价值是提升了,田管中心要付高薪,以免他转行、或者参加太多的商业活动。
总结言之,两人都应该得到一次性奖励――杨利伟以非物质为主,刘翔以物质为主(前者的非物质酬赏是国内给予的,后者的非物质酬赏主要来自国际);两人的价值都提升了,应该获得更高的薪酬;杨利伟的职位会改变,更形重要,这会使他获得更多的薪酬。在考虑薪酬的过程中,组织特质的影响是很明显的――组织拥有很多非物质酬赏可以运用,组织有政治资源来限制两人的去留。
此外,培养两人的成本是否应该计算在内?我觉得是不需要的。职员在组织中工作,为实现组织目标而耗费的资源,应该算在组织的成本里面。组织成本较高,不是削减职员薪酬的理由。从统计上看,常常是高薪高位者耗费组织资源最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