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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兴》不高兴

阿森 发表于 2007-10-15 分类 开卷 | 发表评论

基本上,我算得上是贾平凹的半个粉丝吧。他的新作《高兴》一上市,我就高高兴兴地买了一本,都不带翻看试读的。满心期待——这回会是怎样的“土”呢?

《废都》、《高老庄》、《怀念狼》、《秦腔》……,贾平凹给我相似的感觉,形成了刻板印象,就是“土”。

“土”是“乡土”,是“风土”,是LOCAL。永远在写生于兹长于兹老于兹的大西北,贾平凹LOCAL得很。

这种LOCAL,我很喜欢。

贾平凹从不会令我失望,但是也不会大喜过望。《高兴》也一样。

《高兴》不高兴,《高兴》的调子是悲凉的。说的是城市里最边缘的一群:“拾破烂的”。

乡下人总是羡慕城市的富足,说:“在大城市捡垃圾都比种田强。”他们真的这样做了,他们抛乡弃土、抛家弃子满怀憧憬地进城,承揽了城市里最苦的、最累的、最脏的、高温的、井下的、有毒的、……但是薪资最低廉的活计。

嗯,城里人最早悟出来:世界是平的。——我们可以让菲律宾女佣帮我们洗衣煮饭墩地倒垃圾,可以让印度阿三帮我们看家护院,还可以让泰国劳工帮我们修桥搭路。……差点忘了我们身在中国。OK,上列外劳依次变成了安徽保姆、山东保安与河南民工四川民工。

不完全是因为富足,而是——据城市社会学的研究者说——大城市就像热带雨林,层层叠叠,可以容纳数不清的飞禽走兽、蛇虫鼠蚁。你不可能在小县城捡破烂捡出一套房来,也不可能在小山村里靠擦皮鞋维持生计。在大城市,你可以。有人气,才有生意。

大城市热带雨林,有灯红酒绿,有声色犬马,有莺歌燕舞,也有引车卖浆、贩夫走卒、屠沽乞食。

《高兴》写的是后者,是城市里蝇营狗苟“当奴”的我们所不关注、因而也不熟悉的一面。

“拾破烂的”,既“拾”,也“收”,我们乡下称“收买佬”、“垃圾佬”,“佬”自是蔑称,而北方语汇,亦以“××的”贱称之。所以贾把这次所写的,定位为“盛世贱民”。

贾平凹写“盛世贱民”是有调查、有发言权的。根据其后记所述,刘高兴真有其人,还是贾的发小。刘高兴给了贾平凹灵感,“孙行者”孙见喜则给贾创造了与更多“拾破烂的”接触的机会。

在城市的边缘,“拾破烂的”自有其生态、自有其圈子,他们中的一些人,有梦想。诚然,他们是城市里的“贱民”,但是比起留在家下种田的乡党,他们富足而幸福。正因为如此,他们中的一些人,“打死也不回去了”。

在这个意义上,城里人并没有亏待他们。

延伸阅读:刘高兴让贾平凹在悲凉中《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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