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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桶书《空港手记》

阿森 发表于 2010-11-28 分类 开卷 | 1条评论

《空港手记》是一位离职的同事写的书,据说书中提及颇多真人真事(虽然隐去名讳),领导让我上网买一本来看看,“对号入座”(某同事语)。虽然与作者曾份属同事——而且还是同一级的校友,但是我们并不认识彼此,可以说是“有缘无份”。不过,对于身边的人“出书了”这样的事情,还是乐观其成并稍为仰视三秒钟的。至于书,我不用看网上的推介,就知道它是一本跟风《杜拉拉升职记》之类的职场书,这种书一般也就是攒一下,没有什么可看的了。

书很快就买来了,同事们踊跃传阅。趁今早危坐马桶的当儿,我也郑重地翻了翻。书的可读性还是有的,有的地方写得生动、可乐(某同事说:好“搞”),提及的很多人和事,应该容易博得同事们的共鸣。简单地说,她写出了机场工作的喜乐与烦恼。在某种层面上,出这么一本书,也算得上是代替大家“发声”、道出一线员工所想吧。

不过,这书我从56页开始,就觉得没啥可看了。原本以为书会逐渐深入、鞭辟入里,事实上来来去去反反复复,都是那些破事儿,灌水骗稿费的成分太重了。

我们所爱的林夕

阿森 发表于 2009-11-22 分类 开卷 | 1条评论

《我所爱的香港》是林夕的专栏文集,写得短小但明快易读,是一本拿起就不容易放下的小书(全书不到7万字)。

林夕在填词上的成就,毋庸置疑,举国上下打着灯笼找恐怕也找不到出其右者。凡有井水处,皆有林夕词,一点不假。

词里有千万种缠绵悱恻的爱情、有光怪陆离的社会病,也有成住坏空的佛理,皆堪玩味,亦足以流传后世。

但是,《我所爱的香港》这样的文字里,才最容易看见我们所爱的林夕。

他曾经抑郁成疾,但抑郁的几年,写下最多的词作。

他信了佛,成住坏空,一生一住而已,孑然过客之身,房子不过是住得较久的酒店,不必买,只需租。“你没有责任为后代留一间酒店房给他们用而牺牲换酒店的自由”。

他是个购物狂,尤其好笑的是,他超爱看房,以及搬家——搬、搬、搬。这一点,我们只好说,他不太能“破执”。

其实他也买房,买来投资。当然还买股票。他似乎相当长于投资理财。

他针砭时弊、批评世上陋习乱象,几乎不引经据典,不讲大道理,举重若轻。是的,这是我喜欢的林夕。

点这里看志云饭局访问林夕视频

大江大海一九四九

阿森 发表于 2009-10-23 分类 开卷 | 2条评论

(1)

在新中国成立60年这个时间点,我选择去读龙应台的《大江大海一九四九》,而没有去看《建国大业》。

虽然《大江大海一九四九》不是冲着新中国的60年而写,但硬要拿这本书来跟《建国大业》一起讲的话,也不是不成。“一将功成万骨枯”,《建国大业》是说“一将功成”的部分,《大江大海一九四九》则是说“万骨枯”的部分

《建国大业》是一曲赞歌,而《大江大海一九四九》,如作者所说,“是文学意义上的一柱清香”,用来悼念那些战争中的亡魂。

赞歌太多,如同噪音。不如闻下悼亡的清香。

书是断断续续地看完的。也许是因为叙述角度太多变?读起来并没有期待中那么顺。但恰恰是《大江大海一九四九》这种家史、个人口述史的角度,是它的价值所在吧。

(2)

扉页写的是“献给美君”。“美君”是作者的母亲,一个被时势所挟、从大陆流离到台湾的、还挺能干的女人。美君娘家姓“应”、夫家姓“龙”,到台湾后生下的女儿,就叫“”。

书是“献给美君”,但书中最重要的叙述口吻之一,却是“讲给”作者的小儿子飞力普听。当然又不纯然是这样。国史、家史、个人口述史穿插交织,讲述的是1945至1949年汹涌的历史洪流之下各种小人物的颠沛流离、悲欢离合。

我们在一种片面、歪曲的历史教育中长大,大多数人长大后对历史都不是那么感兴趣、也不太愿意去了解我们这个社会的来龙去脉。我们没有什么耐心去聆听祖父母、父母絮絮叨叨的家史讲述,当我们有了下一代,当然也没有能力去给他们讲,我们这个时代是怎么演变过来的。对比试如此明确而强烈。龙应台也是在父亲去世、母亲失忆之后,才发觉有些事情再不做就会再也来不及做的;也是在因小儿子的好奇追问而语塞之后,才发觉自己所知甚少、无从讲起的困窘的。

你,对那个时代,能说出个一二三来吗?

(3)

 丈夫是宪兵连长的美君,一九四九年坐火车离开浙江娘家淳安,辗转流落到台湾。在衡山火车站,美君把襁褓中的龙应扬交给他的奶奶。龙应台要在一九八五年才有机会与失落的哥哥相认。

后来成为诗人的管管,一九四九年端午节那天,当着母亲的面被“抓伕”,那年他才十九岁。成千上万的人被抓伕,为历史的洪流所裹挟。抓伕,就是你被所谓的“国家”给绑架了,有钱赎不回。

在长沙栖风渡(一个小站),后来是历史学家的张玉法和他二哥把命运分两边投注,二哥北上,玉法南下。两人不一起走,是因为一起走的话两人同一命运,“万一两个人都完了的话,父母亲就没指望了”。

另一位诗人痖弦,于一九四八年十一月四日随着河南豫衡中学的老师同学们离开河南,开始过一边流亡一边读书的日子。十几岁的他那时不知道离别的意义、更不知道诀别的意义,“摇摇晃晃一个小蹦豆就跟学校的队伍出城走了”。流亡学生是国民政府抗日战争时的设计,联大、联中就是流亡的学校编在一起组成的。到国共内战的时候,愿意流亡的师生少之又少,豫衡中学算一个。痖弦他们从一开始五千个孩子,边走边走散,后来在一个叫金城江的小车站,所剩不多的学生与国军某团合成一股,被逼进中越边境的十万大山,最后“假道入越,转回台湾”。

美君、管管、张玉法、痖弦……成千上万的大陆人,就这样流离到台湾,也许有的人是自己的选择,但肯定有更多的人根本无从选择。除了大陆人,《大江大海一九四九》也写了台湾本土人,那些当年的福尔摩沙少年,是如何被裹挟,踏上大陆的土地或飘扬过海到异国他乡去的。

陈清山与吴阿吉都是台湾卑南族人,今年都八十一岁了。他们当年懵懵懂懂地入了行伍,十七岁时又连蒙带骗地被送上国共内战的战场。陈清山在山东战役被共军俘虏了,换了制服,变成解放军,回头来打国军。不久之后,吴阿吉也被俘,也变成了解放军。二〇〇九年,他们在台湾接受龙应台的访问,一同唱起《三大纪律八项注意》这首歌。龙应台问他们:“还记不记得国军的歌?”吴阿吉说,这就是国军的歌啊。陈清山纠正他,乱讲,这是解放军的歌。吴阿吉说,解放军不就是国军?

往事已然一甲子,谁是谁,就连当事人也惘然了。事实上,当时的他们,也不知为何要参军与为何而战啊。

在日本殖民教育下长大的蔡新宗与柯景星,一九四二年加入了日军,并被送往南洋,当“盟军战俘营监视员”。这种看管战俘的“监视员”有一项最基本的训练,就是打耳光。日军战败后,蔡柯二人都被军事法庭判了十年的刑。龙应台问蔡新宗服不服,蔡新宗说不服,“战败的都有战犯,战胜的就没有战犯吗”?被判刑不过是“打架打输了”而已。

战败的都有战犯,战胜的就没有战犯吗?

战败的都有战犯,战胜的就没有战犯吗?

历史是成王败寇的历史,永远是战败的一方被审判、被放逐、被白纸黑字唾弃。所以蔡新宗“打架打输了”之说,倒也中肯。

是的,“烈士还是叛徒,荣耀还是耻辱,往往看城里头最高的那栋建筑顶上插的是什么旗子”。

(4)

你听说过“长*春*围*城”吗?辽沈战役中的“长*春*围*城”。

从一九四八年三月十五日起,解放军切断长春外援,直到是年十月十九日国军缴械。围城开始时,长春市民人口约五十万,加上无数涌入城内的难民乡亲,总数可能是八十到一百二十万。围城结束时,剩下十七万人。围城的部署中,赫然有一条:“……要使长春成为死城。”结果,奏效,长春的确成了白骨之城。

我们可以从这个地方读到这样惊心动魄的描述——

全城七百余万平方米建筑,230万平方米被破坏。一切木质结构部分,大到房架,小到交通标志牌,乃至沥青路面,或用于修筑工事,或充作燃料,而一切可以当做食物的东西,如树皮、树叶之类,都被尽情地送入口中,化作维系呼吸运动的热量。

根据龙应台的说法,“饿死的人数,从十万到六十五万,取其中,就是三十万人,刚好是南京大屠杀被引用的数字”。

因围城死去的乡亲百姓,并不比南京大屠杀少。但是——

为什么长*春*围*城不像南京大屠杀一样有无数发表的学术报告、广为流传的口述历史、一年一度的媒体报导、大大小小纪念碑的竖立、庞大宏伟的纪念馆的落成,以及各方政治领袖的不断献花、小学生列队的敬礼、镁光灯下的市民默哀或纪念钟声的年年敲响?

为什么长春这个城市不像列宁格勒一样,成为国际知名的历史城市,不断地被写成小说、不断地被改编为剧本、被好莱坞拍成电影、被独立导演拍成纪录片,在各国的公共频道上播映,以至于纽约、莫斯科、墨尔本的小学生都知道长春的地名和历史?三十万人以战争之名被活活饿死,为什么长春在外,不像列宁格勒那么有名,在内,不像南京一样受重视?

其实,龙应台发现,就连“长春人自己都不知道这段历史了”。

在对辽沈战役“伟大胜利”的历史叙述中,长*春*围*城的惨烈死难,完全不被提及。这场“胜利”,在我们的教科书中,被称为“兵不血刃”的光荣解放。

我们,又怎么会听说过呢?何况就连长春人都没听说过。

兵不血刃,但,生灵涂炭。

真的——

战争,有“胜利者”吗?

 

p.s.(1)想读《大江大海一九四九》的朋友,肯定有办法读得到,无论是纸质版还是电子版;(2)没有youtube,大家可以到gfwtube这个地方去搜索“大江大海”的相关视频。(3)推荐阅读梁文道的《“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周融:《男人手到拿来》

阿森 发表于 2009-8-22 分类 世说新语, 开卷 | 2条评论

 

听过这个讲法吗? 

一个台湾女人,比得上两个香港女人;而一个上海女人,又比得上两个台湾女人。 

这个「比得上」,比的不是外貌、身材、见识、智慧、性格……而是应付男人的手段。 

再直接点说,如果大家同时抢一个男人,香港女人的战斗力,只有台湾女人的一半、上海女人的四分一。噢!

这一点,我们其实心知肚明。但身为港女,一提到「手段」二字,彷佛亵渎了我们的高贵。

然而形势比人强,亲爱的姐妹们,我们不换脑筋不行了。

 

周融的新书《男人手到拿来》,据说在书展中卖出了过万本(比娜姐周秀娜当然差些少;这个我们理解)。我好奇买了一本来瞧瞧,觉得这是香港版的Act like a Lady, Think like a Man,值得向女生们推荐。

此书对那些自命聪明过人、眼高于顶、声称「宁不嫁也勿乱嫁」、最少念了七年女校的港女来说(即像我这种),更是非看不可。

我一位毕业于名校、又漂亮又聪明又嫁得好的女友甚至说:

It’s useful like a car manual. I considered buying it for several of my girl friends…

我们推荐这本书,并非认同周融先生「嫁个有钱人」那套论调,而是我们深深了解,在情场角力上,香港女人实在太吃亏了!

你不一定需要按照书上的指示制定什么「猎男」攻略,但至少,你要有一套防守准备──谁知道敌人什么时候找上门啊?

祖师奶奶张爱玲早有明训:同行如敌国,而天下的女人都是同行!两岸三地里,就数我们香港女生最天真最无心计,所以我们尽管不去惹别人,也万不可被人家欺负,最好懂一点「手段」傍身。套周融的话说:

“「手段」有如你存在银行户口的财富。有足够财富的话,想用时、有需要时便可立即动用。不识手段者,当有迫切需要时,就等同银行户口中空无一物,想做也做不来。”

要将男人手到拿来,有三个阶段:首先你必须了解男人、其次你得找个下手对象、最后你要付诸实行。我对第二、第三部份的兴趣不大,想向大家推荐的只是第一部份:了解男人。

在女校长大的我们,对男人有太多误解与不切实际的幻想。其实男人好简单,比如说:

男人真的好好色。

书中有这么一段:

Q:男人希望相识女人多久才发生性行为?

A:最理想是马上!更正,昨夜才对。

是的,肩负传宗接代重任的雄性生物,无时无刻不在想这个问题。一个男人如果对你没性幻想,对不起,他真的对你没兴趣,你还是另觅对象好了。

但你要分清楚:好色不等于急色。急色的男人,图的只是一时之快,也不见得想和你来真的,你必须避之则吉。而好色又愿意付出代价的男人,至少是想和你认真的,所以你不要老把别人当色魔办,否则他若屡试屡败,久而久之只得放弃你。

性对一段关系重要吗?周融这样讲:

“男女亲密关系中,「性」其实是燃料。当男和女坐上一部感情的车,希望由出发点去到结婚这终点,缺乏了性,便好像汽车没有电油,推一段短短的路程还可以,但最终怎能到达终点?”

据说不少香港女性都对性不大感兴趣,并「认为」得到伴侣体谅。我一位朋友的朋友说,她和男友已两年「没干那回事了」,满不在乎。

我相信一出悲剧正在上演。

不管周融,抑或Act Like A Lady, Think Like A Man的作者,都不约而同地说:得不到满足的男人,一定会(或尝试)外出觅食,他只是没让你知道而已。

性不是污秽的。与心爱的伴侣灵欲合一,是何其美妙的事,姐妹们勿太狷介了。

(我不是色情狂。如今冒着被母亲大人赶出家门的危险引述这段话,是因为太明白在女校成长的我们,在这方面,如何比大中华任何一个地区的女子蚀底)

 

此外,男人也是除非万不得已,否则不想改变现状的人。假设你和他一起后,才发现他仍和前任藕断丝连,你必须清清楚楚地说不(unless you don’t mind it),并且逼他立即行动。你若让着他,他必然拖得一天是一天。

关于男人,还有一些你需要知道的地方,如:

不要妒忌周秀娜。

因为,

“第一,男人是什么女人都会看的。第二,任何在电视、报纸或杂志上出现的女人,对一般男人来说,都只是另一个做做梦的对象罢了。这和男人口口声声说喜欢法拉利没有分别,那毕竟只是一个梦想而已。”

又,面对诱惑时,男人到底在想什么?

周融说,男人只在想一件事:值不值得犯险(即opportunity cost有多高)。当他认为「值得」后(即:对方吸引力太大、彼此强烈过电、被揭发的机会不高、后果承受得起),余下已用不上脑袋了(唯一例外的是思考偷食时如何不被揭发)。

有人形容,见多识广兼风流倜傥的周融写这本书,是「出卖兄弟」之所为。

也有人说,这是本把女人教坏的书。

我的看法是,香港的两性关系之所以如此糟糕,是因为我们女生对男人有太多误解。这本书最好成为女校的通识科教材,并且规定女生合格才可毕业,免将来成为一名失败的港女。

看毕全书,末章有一句话最得我心:

“行走江湖,做个女猎人,只有两个结果:你打猎成功,抬着猎物回家;或你失败,空手而回。千万不要学男人,一年到晚都是谈着那条逃脱了的大鱼。”

这句话有两层意思。第一,女人要拿得起放得下,不要怕失败──套Jim Rogers告诫宝贝女儿的名言:男人需要你,远比你需要男人多得多。

第二,感情的事,还是多点随缘,少些勉强好,真的让你使尽手段,把一个男人抢过来又如何?他还不是「一年到晚都是谈着那条逃脱了的大鱼」?

也是张爱玲的名言:「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你得不到他,但终其一生,你都是他心上的朱砂痣,岂不比家中那早令他生厌的饭粘子好?

搬运自LEONA的BLOG“这只手虽然小”(打不开的话点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