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围的夜与雾
发布在: 舞台银幕
《天水围的日与夜》的姐妹篇,虽说都是天水围、是姐妹篇,《天水围的夜与雾》完全不同。《日与夜》是充满温情的、是温暖的,甚至,是温馨的。但《夜与雾》说的是暴力、悲惨的故事,丈夫杀死妻女后自戕、轰动全港的惨剧,据说是天水围被带上“悲情新市市镇”帽子的主要原因。
2008年看到《日与夜》,2009年才有《夜与雾》。实情却是,先有《夜与雾》,后有《日与夜》。前者的剧本2004年就写好了,许鞍华拿着它,苦于无人投资。2007年,王晶以很小的代价投资了《日与夜》,而不是《夜与雾》。《日与夜》虽然是早在2000年就有的剧本并让许鞍华“一直惊讶着”,却不是许优先要拍的题材。因为以《日与夜》这部“吃饭片”(片中主要情节就是吃饭)的平淡与反高潮风格,与当时电影潮流是多么格格不入。但是王晶还是决定投资,以很小的代价。代价有多小?120万。寥寥120万,就金钱上的投资收益来说,其实还是是打了水漂,因为票房不到10万。大多数人是通过DVD看到它、然后惊呼好片的。在最近一届香港电影金像奖中,《日与夜》竟一举拿下最佳女主角、最佳女配角与最佳导演几项大奖。
鉴于《日与夜》不俗的成绩,王晶又决定以十倍于《日与夜》的代价投资《夜与雾》。这样才有了《天水围的夜与雾》,这样,许鞍华才请得起任达华与张静初。
任达华真好戏。从“风流”到“折堕”的失意(“有咁耐风流就有咁耐折堕”)、老夫少妻的不自信、也许是天生的粗鲁与残暴,以及由之而来的变态与神经质,是如此真实生动的老男人角色,悲剧的执行者。是的,这个老男人最后举起了刀,但是我们不好简单无端地说他便是悲剧的创造者。影片探讨家庭惨剧的成因,其实有对社会、对公共援助体系的控诉。
张静初出演男人年轻貌美的妻子,几年前在深圳“揾食”的她遇上北上“偷食”的他。也许是同时怀着虚荣心与对香港憧憬吧,年轻貌美的她跟了有妇之夫的他,对了,当时她还怀着一双女儿。其实他除了是香港男人、是有妇之夫,不过是个搞装修的、也就是泥水匠罢了。香港年景好的时候,搞装修的月入不菲,风流快活、容光焕发,但好景不常,当男人与发妻离了婚,把大陆的妻女接到香港,男人已经是一个靠领取综援度日的老态男人。
他失落、自卑、暴躁。她依然年轻貌美,不安于现状,不甘于以综援度日,有手有脚希望自食其力。她去餐馆当服务员,老男人无法忍受她的娇妻被色迷迷的食客占便宜,更害怕她工作的事被发现,害他无法再获得综援。
贫贱夫妻,万事不兴。无日无之的言语暴力、肉体暴力乃至性虐待,终于使家庭走向分裂、破碎。妻子在一次被打出家门之后,开始寻求议员的支援并入住庇护中心。
“宁教人打仔,莫教人分妻”,援助他们的社工以“保持家庭完整性”为大前提,一味劝合,无法深切理解她的处境与想法,也无法为她提供实质性的帮助。
老男人两次把女人诱迫回家,第一次是当着她及她的姐妹们的面在自己肚腩上拉了一刀子。第二次,以两个女儿为诱饵,准确地说是以两个女儿的安危为威胁,迫使她“回家一趟”。她本想带上女儿就离开。她意识到危险并求助于警察,但警察以“两公婆耍花枪”为由,无动于衷。她只好战战兢兢地跟他回家,这一回,就再也无法离开。
是血腥的结局,但是许鞍华处理得克制。“如果把任达华饰演的李森说成一个疯子,也许有些人看不下去,所以她想办法把他弄得比较有人性一点”。(参见南方周末:香港需要天水围——一部电视电影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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