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幸福来敲门
The Pursuit of Happyness译成“当幸福来敲门”,相当出彩。我在一大堆西片里面单凭片名选中它,就是因为“当幸福来敲门”这几个字,够warm,够煽情。(p.s. Happyness是故意拼错的)
它没有让我的失望。
改编自Chris Gardner真实经历的故事,是很好的故事。
Will Smith与Jaden Smith场下父子、场上父子,演得真好。
是励志片,多有警句,更有多处感人落泪的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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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色之戒
大陆版的《色,戒》上映了,被和谐过,虽然尚称“合情合理”,但是鄙人没兴趣。
在最新的《万象》上看到这篇文章,非常喜欢,搬运过来跟大伙儿分享。
失色之戒
李安的「色,戒」10月5号在旧金山一家电影院首映,一周后才在旧金山城和湾区其它七家戏院上演。这次没有那种放映热门新片的大型院线加入,主因是「色,戒」被美国电影协会评入NC17级,十七岁以下严禁入场;那些拥有多个剧场的大戏院一般不上这个级别的影片,怕万一有十七岁以下的小朋友混进去,电影院可是要吃官司的。
美国的主流影评多半毁誉参半,没有像对「断背山」那样的推崇。纽约时报的影评人Manohla Dargis显然还读过张爱玲原作的英译,说「色,戒」的编剧们「吹胀了、用『性』膨胀了张爱玲的原著,却没有加入任何心理深度,或者社会政治的力度。」对于这些负面的批评,反驳的说法是他们未必看得懂那个时空发生在中国的事。这是有可能的,可是电影需要响应的还不止于此,因为来自华人的质疑就不能以语言、文化、历史的隔阂作辩解了。
主要问题出在电影需要说服观众:女主角处心积虑参与暗杀男主角的行动,甚至不惜牺牲贞操,却在关键时刻放走了他 ──为什么?在张爱玲的原著里,有现场的「近因」,也有回溯的「远因」。
近因,张爱玲洞澈地把当事人置身于情思恍惚的场景:买戒指的地方,行刺的现场,「紧张得拉长到永恒的这一剎那间」,王佳芝发现「他(易先生)不在看她,脸上的微笑有点悲哀。……他的侧影迎着台灯,目光下视,睫毛像米色的蛾翅,歇落在瘦瘦的面颊上,在她看来是一种温柔怜惜的神气。……这个人是真爱我的,她突然想,心下轰然一声,若有所失。」于是,「『快走,』她低声说。」
「在『她』看来,『这个人是真爱我的』。」张爱玲真是既冷且酷,让死到临头的女人还在自说自话,自以为男人温柔怜惜真爱上她了,于是临时意外演出捉放曹这出短戏,接着却是一伙人头落地的大惨剧。
至于「远因」,张爱玲自己在〈羊毛出在羊身上──谈「色,戒」〉这篇文章里说得相当清楚:
「王佳芝的动摇,还有个远因。第一次企图行刺不成,陪了夫人又折兵,不过是为了乔装已婚妇女,失身于同伙的一个同学。对于她失去童贞的事,这些同学的态度相当恶劣──至少予她的印象是这样。……她甚至于疑心她是上了当,有苦说不出,有点心理变态。不然也不至于在首饰店里一时动心,铸成大错。」
然而电影似乎并不重视作者本人陈述的这个「远因」,而是不顾NC17的大忌,下了重手铺陈男女的欢爱场景,来建构王佳芝对易先生从身到心动了真情;以致到了关键时刻,面对璀灿夺目的粉红色大钻戒和动了真情的男人,就似乎是顺理成章地放他走了。
放走了易先生,王佳芝随后仓皇出奔,原著和电影又有一处微妙的差异:原著里,王佳芝内心惴惴,既怕特务来抓她,又怕同伙人知情而疑心她;于是叫三轮车拉她到「愚园路」──连她的同伙人都不知道的亲戚家,去躲几天避风头。电影里呢,她却是叫车去「福开森路」──那是她和易先生买钻戒之前原先要去幽会的地点。所以,电影版的王佳芝,放了易先生还不知死之将至,还想到「老地方」去会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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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严重的分歧在结尾。这已经不是怎样说故事的分别了,这是最基本的精神和原意的全面颠覆。
且看张爱玲在〈羊毛出在羊身上〉里的夫子自道:
「易先生恩将仇报杀了王佳芝,还自矜为男子汉大丈夫。……她捉放曹放走了他,他认为『她还是爱他的,是他生平第一个红粉知己。想不到中年以后还有这番遇合。』这是枪毙了她以后,终于可以让他尽量『自我陶醉』了。……他并且说服了自己:『得一知己,死而无憾。他觉得她的影子会永远依傍他,安慰他。……他们是原始的猎人与猎物的关系,最终极的占有。她这才生是他的人,死是他的鬼。』」
小说里,易先生杀完了包括王佳芝在内的一批学生,摆平了日本宪兵队、其它的特工政敌,洋洋得意的回到家里,从夫人的牌友马太太眼中(其实也是易先生自己的自视),看见他「脸上又别不住的喜气洋洋,带三分春色。」不止于此,他还筹划家里的善后事宜,如何应付夫人:「好好的吓唬吓唬她,免得以后听见马太太搬嘴,又要跟他闹。」易先生非但无悔无憾,还自得自在,说得再明白也没有了。
这才是搞特务的、尤其是替日本人作汉奸的特工头子的鲜活描绘,被张爱玲那么冷静的、理所当然地写来,读着才令人毛骨悚然。张爱玲自己便说:「『毛骨悚然』正是这一段所企图达到的效果。」
这么重要的冷酷精髓,电影里却是哀感顽艳、温情漫漫:佳人已去,易先生坐在她曾睡过的床上,深情款款地抚摸着床单,眼中好似还噙着泪,简直是「断背山」里那段最感动人的一幕:活下来的一个捧着死去的情人的衬衫,哀伤凭吊,难以自己。李安忠于安妮?普露的原作,却把张爱玲的原意做了彻骨的颠倒。
张爱玲写得极冷,李安却拍得极热。张爱玲的易先生自始至终无情无义,李安的易先生却脱胎换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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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唯真是会演,这整个是出戏中戏,她即便是在浓妆艳抹中也有一份戏外的纯真美。接下这个角色时,她并不知道有暴露的床戏,在被李安说服的过程中,不知她可有类似王佳芝为「戏」而「献身」的天人交战?她虽演出了昔时的怀旧之美,但穿起旗袍的风情和身材──尤其是身材曲线,却远不及「花样年华」里的张曼玉。这是不符合张爱玲的叙述条件的呀﹗看到电影海报已经暗暗吃惊于她的扁平,见到全裸镜头果然证实了原先的疑虑。奇怪的是这样重要的条件不符,李安既不找替身也不作修饰弥补。易先生是个好色之徒,这批爱国大学生才会想到用「美人计」;要勾引老奸巨猾、经验丰富的老手,王佳芝必须具备「天使面孔、魔鬼身材」。且看张爱玲如何三番四次的重复强调王佳芝的丰满的胸脯──这在张爱玲其它小说中是少见的,更可见其重要性:
「酷烈的光与影更托出佳芝的胸前丘壑。」
「简直需要提溜着两只乳房在他眼前晃。」
「『两年前也还没有这样嚜,』他扪着吻着她的时候轻声说。」
「一坐定下来,他就抱着胳膊,一只肘弯正抵在她乳房最肥满的南半球外缘。」
从打上海麻将的手法、宵夜,易先生办公桌上的一个茶杯,到重建当年法租界上一百多家店面,李安真是下足了丝毫不苟的考证工夫;至于对原作细节的遵循,就连王佳芝乘坐的三轮车把手上拴着一只纸扎红绿白三色小风车都到位了,却怎么偏偏、竟然在这么重要的节骨眼上「失色」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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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戒」原名就有丰富的双关涵义,「戒指」这个「角色」自然重要,但是重要到什么程度,负担着什么样的任务?小说里,王佳芝因为怕被特工老手易先生疑心,故意装作爱慕物质虚荣,开口问他讨戒指,所以看到那颗钻戒时,似乎并没有被镇慑住,反倒有一份惆怅之感:
「其实不过微红,也不太大,但是光头极足,亮闪闪的,星星一样,红得有种神秘感。可惜不过是舞台上的小道具,而且只用这么一会工夫,使人感到惆怅。」
如此美丽昂贵的小对象,却如此短暂,只是最后一场刺杀高潮戏的「道具」而已,当然令留恋戏台的王佳芝心生怅惘之感。在那自怜自恋的感伤的瞬间,易先生的温柔怜惜的神态给了她错觉:「这个人是真爱我的,她突然想,心下轰然一声,若有所失。」
可怜王佳芝一直到死,都不清楚自己爱上易先生没有,只是在买戒指的那个恍惚如梦的氛围里,被催眠似地以为易先生爱上她了。电影里无法铺陈这样委婉转折的心境,却夸大利用了戒指的视觉效果,变成用来收买芳心的「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了。甚至不惜改动了情节,让易先生主动给王佳芝一个惊喜,先叫她自己去一家神秘店铺挑钻石,再陪她去取镶好的戒指……。一桩买戒指的事分两次进行,张力大减,难道为的就是让王佳芝充份感受到易先生的款款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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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严肃的导演肯下重手拍暴露的床戏,甚至不惜被评进NC17也义无反顾,足以证明这不是基于票房考虑,而是相信剧情的需要。那么剧情需要的是什么呢?就是说服观众:经由这样的激情欢爱,原先的政治对峙、国仇家恨都消融了;彼此这样激烈彻底的进入对方的身体,肯定就进得了对方的心了。
真是这样的吗?现在大家都知道原作里的那句话了:「据说是民国初年精通英文的那位名学者」(指辜鸿铭)的话:「到女人心里的路通过阴道」。问题是有几个人细细看了原作的上下文呢?张爱玲引用这句话时是王佳芝在自说自话、自我辩驳,所以接着还有:「至于什么女人的心,她就不信名学者说得出那样下作的话。她也不相信那话。」但还是疑惑:「那,难道她有点爱上了老易?她不信,但是也无法斩钉截铁的说不是,因为没恋爱过,不知道怎么样就算是爱上了。」
连爱上与否都不确定,通过哪里到达哪里又怎能有定论?接下来的疑问是:那么,书里的王佳芝可有像电影里那么销魂享受肉体之欢?
答案很清楚,张爱玲着墨不多但不容置疑:「跟老易在一起那两次总是那么提心吊胆,要处处留神,哪还去问自己觉得怎样。」尤其筹划行刺这一回,她担心「在公寓里见面,一到了那里,再出来就又难了。……怕店打烊,要急死人了,又不能催他快着点,像妓女一样。」
这方面,书里的王佳芝确实很「敬业」,显然以安全稳妥为重,身体的「感觉」哪里还顾得上。张爱玲也在〈羊毛出在羊身上〉里解释过「每次跟老易在一起都像洗了个热水澡」这句曾被「断章取义」的话,其实意思是「把积郁都冲掉了」,因为「一切都有了个目的」,因为「没白牺牲了童贞」,还加上一句「极其明显」。偏偏编剧们坚持的仍是「通过身体到心里论」。
「通过身体到心里论」其实很危险,被误读的后果很可能会引出反女性的杂音。电影里的王佳芝对她的「上司」老吴(那位演员表情过火,完全没有职业谍报人员的「酷」),激动地表白易先生「像蛇一样」进入她的身体又钻进了她的心,让她很难再做下去了。小说里虽然让王佳芝想到这句「下作的话」,但她又立即推翻了这个论点,理由很简单:第一个发生关系的男人她原先就讨厌,事后更讨厌他了。可是电影没有这段自我争辩,如果被解读成男人用强暴的手段也可以征服女人的心的话,那第一场SM的床戏岂不是有被严重误读的危险﹗
其实就电影论电影,就算李安另辟蹊径,创张爱玲所未有之新意,以极尽视觉冲击力的激情床戏,来诠释一个女人对性事的觉醒与耽溺,进而顿悟了超越生命之爱……这是电影导演再创作的权力,无人能以「不忠于原作」来干预。但创作出来的效果却是要留待观众检验的:恣意的袒露并不丰满美丽的女体、蜷曲怪异的肢体方位,似乎很难说服观看者这两名主角是在「欢」「爱」。重量级导演拍惊世骇俗的情欲戏,贝托鲁奇、大岛渚都有过先例。比照大岛渚的「感官世界」,同是乱世男女的激情耽溺,「感官世界」拍得淋漓酣畅,成就了一种强悍的情色美感。
「色,戒」床戏气氛营造最成功的地方,反而是忽然切出的对比:室外,是肃杀的寒夜、警卫、狼犬……,强烈对照出室内不顾性命的交欢,效果竟比肢体语言有力得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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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先生」的原型大概已经众口一词是丁默邨了,虽然张爱玲的至交宋淇(林以亮) 早在一次访问中就提到过:其实这是一批燕京的大学生在北京干下的「杀汉奸」的故事(见《印刻文学生活志》2007年8月号,符立中〈间谍圈,电影圈〉一文)。不过这个「撇清」好像没有多少人理会,大家不仅跟郑苹如谋刺丁默邨事件对号入座,而且还跟张爱玲和胡兰成的关系挂上钩。电影就坐实了这个附会:编剧给有姓无名的老易取了个名字:「默成」──默?、兰成。
其实拉进胡兰成并不合适,虽然同为汉奸,搞特工的丁和摇笔杆的胡到底有本质上的不同──特工特务秘密警察这一类人,他们的特殊训练、心理状态和行事手段,使得他们是另一类人种。这点张爱玲倒是很清楚,对易这种人绝对没有心存半点幻想,才会有小说结尾那样令人「毛骨悚然」的句点。电影却把下完毒手后还沾沾自喜、自鸣得意的老牌特工描绘成动了真情的男人──加上迷人的梁朝伟的「电眼」里那点若隐若现的泪光,任谁也要心软了,自然而然相信:有半个多情才子胡兰成在里头呢。不过话说回来:书里易先生对自己人到中年还遇上一个红粉知己的「沾沾自喜」,倒是隐隐有点胡兰成的味道,李安反而错过了这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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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关于背叛的故事:易先生背叛了他的国家、背叛了救他的女人;王佳芝背叛了自己早先的爱国情怀、背叛了她的同伙;易和王在面对「爱、不爱」时其实都是自欺,在情感上背叛了自己。李安在一个访问中曾说,他是回应张爱玲的「感召」(calling)而拍这部电影的,然而,在重新创造他的「色,戒」时,李安多少也背叛了张爱玲。
中国时报,2007-10-20 或
万象,2007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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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巢还是丫巢
北大西门附近的一个酒吧(Pizza店?),中文名叫“乌巢”,英文叫The Kro’s Nest。据说pizza很不错,星期天上午,我们闪进去,里面一个客人都没有。暖气开放。
Pizza还ok吧,早餐跟午餐一起吃了。烤鸡翅非常糟糕,简直是辱没了“西门”之名(西门鸡翅,呵呵)。咖啡没有得选,就Kro’s Coffee,好大一杯,但是我完全不知道自己在喝什么。
服务很不对味,爱理不理的,完全没有“对不起、请、谢谢、您”。不过看看菜单和免费取阅的杂志就明白过来了,丫主打粗俗无礼。
菜单首页上中英文对照写的是:绝对他妈的地道!The real shit in Beijing China!
酒水那页,烈酒称作牛B。
免费取阅的英文杂志,上面贴个条:KRO’S COPY! DO NOT REMOVE. PEOPLE WHO STEAL SUCK! Thx!
看完这些,回头再解读“乌巢”,我懂了,不是“乌巢”,应该是“鸦巢”。也不读“鸦巢”,要读“丫,操”!曲里拐弯,真委婉啊!
哪位英文达人给解读一下Kro字头或Crow在英文里有没有不雅的意思,我直觉上觉得有。
The Kro’s Nest suck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