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球流氓的威胁和球迷在“足球革命”中的角色(外一篇)

(按:两篇投给《新京报》的评论文章)

一边是“立法打击足球流氓”(10月25日《新京报》,A04)。另一边是“现代之后实德再度罢赛”(A20-21),林乐丰在接受采访时说:“我在比赛暂停的那段时间里接到了无数个球迷的电话,他们都说只要我们重新开赛,他们就冲进场里去把裁判弄死”。这两条信息放在一起,引人联想:一是立法规范球迷行为正当其时,二是球迷在最近发起这场“足球革命”中,到底该是怎么样的一个角色?

有共同喜好、聚集起来看球的球迷群体容易有集体行为,合起来为自己钟爱的球队加油喝彩,或哨音齐鸣或波浪舞动,是最常见的集体行为。球迷对足球的狂热正在其中――集体行为方可称为狂热,个人行为,只能说是痴迷。狂热是球迷追求的刺激之一,这种刺激会令人上瘾,进而球迷可能会为狂热所“挟持”,不能自拔。大部分狂热的集体行为是积极的,比如一齐喝彩,掀起波浪舞,都是足球场亮丽的风景。然而危险也来自这狂热。因为球迷对某些球队的偏好或倾向,一个球队的球迷会“同仇敌忾”,不同球队的球迷间则常常形成对垒,“同仇敌忾”和对垒的升级,就会出现一些“流氓行为”:展示侮辱性标语、条幅,围攻裁判员、运动员,向场内投掷杂物,等等。实德队罢赛时,球迷向林乐丰威胁说要打死裁判(“这些球迷说他们刀子棍子什么都准备好了”),再次说明我国的职业足球发展这么多年以后,“足球流氓”隐患的存在。其实早在两年前,韩国的《朝鲜日报》在报道当时发生西安的“球迷骚乱事件”(“3•24”事件)时,就忧心忡忡地称:“中国足球流氓约800万” !

韩国媒体的估测也许太过危言耸听(800万是球迷总数的10%),但是球迷骚乱等现象是确实存在的。参考英国、意大利等国的经验,为对付常常展现恶性集体行为的“足球流氓”,“治安管理处罚法草案”提出以立法来维持体育比赛的秩序,是正当其时的。

这是想到的第一点。第二点,是球迷在“足球革命”中的角色问题。

林乐丰在接受采访时搬出球迷的威胁来解释不复赛的原因。这给我们一个信息:原本罢赛是不尊重球迷,不顾大局的行为,现在乾坤大扭转,不复赛反而是顾全大局的做法。――真是人何以堪!

这一方面是球迷“足球流氓”式的威胁,另一方面,则渐渐显出球迷在最近掀起的“足球革命”中的情绪来。本来以为所谓罢赛、所谓“革命”只是中国足协和各俱乐部之间的事情,现在看来,球迷的作用是万万不可忽视的。因为说到底,球赛是要通过取悦球迷而实现商业目的的。球迷去看球,是要寻乐子、找刺激,不是花钱找郁闷。足球职业化也好,足球革命也好,成功不成功,足协说了不算,俱乐部说了也不算,关键得看球迷的评价和球市的表现。球迷们向林乐丰传达的威胁信息,是“流氓”了点,但毕竟显示了球迷在其中的影响力:足球改革,怎么能没有球迷的事?

不要以为希望中国足球好的只有足协和俱乐部,其实对中国足球最大的期盼在俺们球迷这里。所以提醒那些坐在谈判桌上力倡足球改革或反对中国足球改革的大老们,不要忘了广大球迷!

>推广规范化的现代汉语是中文传媒的社会责任之一
――“咬文嚼字”比“文字更正”重要

推广规范化的现代汉语,中文报纸有不可推辞的责任和义务,对发行量大的报纸,如《新京报》,尤其如此。

因为在家时就是《南方周末》的忠实读者,我对南方日报报业集团北上与光明日报报业集团联合主办的这份《新京报》有很高的期待。而《新京报》也确如所望,常常给读者以惊喜。然而未满周岁的她也常常令我读得很累,一方面是新闻内容庞杂、版面太多;另一方面,她的中文水准实在不敢恭维。此处只说后一方面的问题。

《新京报》次版的“更正与说明”坚持至今,是颇为难得的。但是“改正与说明”摆在版面上,主要是表明一种严谨的态度罢了。没有什么重大的错误,读者是没有必要理会它的。并且,光是这点“文字更正”,于推广规范化的现代汉语、提高《新京报》的文字水平,作用实在有限。因此我建议,“文字更正” 不如“咬文嚼字”――请读者指出报纸在文字语法上的纰漏。一来可以让读者在文字上每日有所增进,二来更能鞭策记者和编辑提高文字修养,从而在推广规范化的现代汉语方面,有所贡献。

以笔者对文字的敏感,姑且以10月4日的报纸来做靶子,挑一挑《新京报》在文字上的毛病吧。

首先,请不要用杜撰的词汇。“罢赛事件风波暗涌”(头版,头条副标题),句意上的夸大之嫌就不说了,不知“风波暗涌”这种组合语出何典?不要争辩说“风波”是指“风”加“波”,“风波”一般只用比喻义,就是比喻人事的变故。如此一来不仅“风波暗涌”搭在一起不伦不类,“事件”后面紧跟一个“ 风波”也“名不正、言不顺”。而“昨天的最低气温更是掉落在10℃”(A03,《京城红叶变色期提前》),“掉落”用来指气温变化,真是够“新鲜”。此外,薛涌的文章是好,但是说“以胜败论英雄”(A02,《布什会先输后赢吗》),终究不如“以成败论英雄”来得地道。

其次,请用规范化的搭配。“中短途旅客过总数一半”(A03)、“重整圣西罗球场,缴对手的械”(A23)、“打假人较真药物牙膏‘疗效 ’”(A06),分别在“过半”、“缴械”中间生生插入文字,不知所谓;而“较真”一词,又怎么可以接上宾语?“近8成脑中风”――成数的表述,只能用中文,请不要拿阿拉伯数字来嫁接。

再次,请不要用词“粤语化”。“搞掂马来,搞掂世青赛”(A22),“搞掂”一词是纯粹的粤语,加上此处表示赢得比赛,就更进一步,是俚语用法了。真不知道编辑为何要如此运用。而且,“马来”似乎不是“马来西亚”的简称吧?

最后,“黄栌、火炬等红叶树种已遍布京郊山区主要风景旅游区周围和公路两侧,都可与香山媲美”(A03,《京城红叶变色期提前》),明显是个病句,都不知道是什么在跟“香山”媲美。“对于这所有的一切,人们开始习惯于一个经济用语来概括……”(A02,《赋予“黄金周”独特的文化内涵》),这句可谓“破烂”,病灶不止一处。“但现实中,治理公车私用给人的感觉总是说多了,做少了――文件发了不少,可真正拿出行动或措施却很少看到”(A02,《根治公车私用:增加违规成本是关键》),“拿出”和“看到”都是画蛇添足。……

上列错误,所在多有,不再赘列。我可以理解记者为了保证报道的时效性,在文字上稍为随意一些,但是编辑却不能不担负起文字润色的责任。

推广规范化的现代汉语,应该是中文传媒的社会责任之一。读者不仅期待报纸“负责报道一切”,还期待报纸用干净利落的规范化的汉语来传达信息。报纸有条件去“创用”、“杜撰”一些词汇,却不值得也没有必要在文字上“耍花样”,因为那常常会弄巧成拙。而在规范化用语方面,则有赖于全体记者和编辑文字修养的提高。将满周岁的《新京报》要提高自己的档次,必须在文字上下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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